a)负责化学药品的检验和复验工作;
b)负责化学药品注册品种质量标准的技术复核等工作;
c)承担国家药品标准的起草、复核、修订及对照品的协作标定工作;
d)承担相关检验新技术、新方法的研究和技术咨询、服务等工作;
e)参加业务学习、技术培训、学术会议、实验室间比对或能力验证等技术和质量活动;
f)负责省内市级药检所及药品生产、经营、使用部门质检机构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,协助研究解决技术上的疑难问题;
g)负责本科室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管理;
h)负责检验用标准物质、对照品、试药等的使用管理;i)负责全所常用滴定液的配制、标定、贮存、使用管理及纯化水的检验。 |